发布:2015-01-23 08:00:00
伴有囊性增生病
3年前经人介绍我与高某结婚,我们同是白领,所在公司不同。婚后我发现,高某不是我理想的丈夫,他无端怀疑我有外遇,无端干涉我的社交活动。没有信任的夫妻在一起生活是十分痛苦的,为此我提出与他分手,可他死活不同意。无奈,我在经济上做了极大的让步,我们终于签订了离婚协议。协议中我不但放弃了共有房屋等夫妻财产的分割,而且为了争得孩子,我放弃了孩子的抚养费。婚终于离了,我解脱了。可“净身出户”的我总觉得太亏了。现在就共同财产分割、孩子抚养费等问题,我都想反悔,不知法律能否支持?
如果我爱一个人,我可以为他舍弃一切,包括我的生命
1、私密 躲到墙角悄悄说